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试中相当重要,它涵盖了在县、乡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以及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及以下单位的工作和退役士兵的服役经历,同样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单位见习或参与项目研究,以及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也被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具体定义包括:
党政机关与村(社区)组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的工作经历。
军队与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士兵的服役经历。
高校毕业生见习与创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见习或参与项目研究,以及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经历。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能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人员,同样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为准。
自主创业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